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澳博集团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实训(实验)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启动2024年度实训(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工作内容
1.检查范围:所有备案实验室。
2.工作内容: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检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通过安全教育课、班级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遵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利用实训(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部署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检查活动请按“**学院2024年度实训(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格式命名)。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3.各学院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写《实训(实验)室2024年度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和《实训(实验)室2024年度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31日下班前将电子稿发陈伟浙政钉;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同步报送行政楼127办公室。
(二)学校抽查阶段(6月1日-6月14日)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将于6月1日-6月14日期间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核查和现场抽查工作,监督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2:二级学院+实训(实验)室2024年度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3:二级学院+实训(实验)室2024年度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2024年5月21日